我区制定旅游发展三年计划 推进旅游产业从观光旅游向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相结合转型 |
| 日期:2009-07-03 10:47:11来源:江北新闻网字体:【大 中 小】 | | |
| 到2012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5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50亿元,旅游总收入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这是我区日前发布的《江北区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全区休闲旅游近期发展目标。 据悉,在未来三年,我区将按照“发展大旅游,开拓大市场,形成大产业”的要求,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进一步推进旅游产业从观光旅游向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相结合转型,把休闲旅游业培育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建设成为省旅游经济强区。到2012年,力争使“二轴三区”的旅游开发格局全面提升,以观光游览、都市休闲、游船游艇、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康体养生为主体的多元化休闲旅游产品更加丰富,休闲旅游功能配套不断完善,“ 休闲江北”旅游品牌进一步打响,并逐步构建宁波都市旅游核心、宁波环城游憩带中心和浙东旅游集散中心,成为长三角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之一。 “产业目标”是通过加大休闲旅游扶持力度,促使旅游企业上等级、创品牌。到2012年,使我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达到4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省、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10个;星级饭店总量达15家,其中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5家;星级餐馆总量10家;旅行社总量30家,其中国家、省百强社5家;游艇、自驾车营地等旅游新业态有新发展。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区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扶持和奖励力度,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2005年的500万增长到现在的1000万元以上,翻了一番;对成功创建 5A级或4A级景区将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或100万元,成功挂牌五星级饭店或四星级饭店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或50万元,奖励力度为全市最大。同时,旅游市场营销工作更加突出,每年将安排300万元的市场营销专项经费用于旅游市场开拓、宣传营销和招徕游客奖励,其中落实200万元用于“游在江北”和“ 住在江北”的游客招徕奖励,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江北休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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