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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
日期:2009-06-26 09:26:08字体:【

  为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休闲区”建设,打响“休闲江北”旅游品牌,推进休闲旅游产业更快发展,努力建设省旅游经济强区,《江北区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产业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出台。

  《意见》提出了到2012年我区旅游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二轴三区”的旅游开发格局全面提升,以观光游览、都市休闲、游船游艇、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康体养生为主体的多元化休闲旅游产品更加丰富,休闲旅游功能配套不断完善,休闲旅游发展环境更趋优化,“休闲江北”旅游品牌进一步打响,逐步构建宁波都市旅游核心、宁波环城游憩带中心和浙东旅游集散中心,成为长三角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之一。到2012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50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50亿元,旅游总收入占全区GDP的比重达到15%以上。

  《意见》提出要加快开发,积极培育休闲旅游产品体系;要创造条件,切实加大休闲旅游扶持力度;要对接市场,全面创新休闲旅游营销模式;要加强领导,不断凝聚休闲旅游发展合力。

    《意见》较2005年的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目标和发展重点更加明确,提出了到2012年的旅游发展目标,以及都市休闲旅游产业、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和旅游新业态等不同能级的产业发展。二是财政扶持和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从2005年的500万增长到现在的1000万元以上,翻了一番;对成功创建5A级或4A级景区将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或100万元,成功挂牌五星级饭店或四星级饭店将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或50万元,奖励力度为全市最大。三是旅游市场营销工作更加突出,每年将安排300万元的市场营销专项经费用于旅游市场开拓、宣传营销和招徕游客奖励,其中落实200万元用于“游在江北”和“住在江北”的游客招徕奖励,吸引更多的游客来江北休闲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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